业绩 | 君托律所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发表时间:2026-09-08 15:38 由北京君托律师事务所毛卫东律师团队代理的刘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审结。本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原告刘某取得了实质性利,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君托律所凭借专业、精准、高效的服务,再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背景 法院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2)京0105民初2814号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原系租赁关系,原告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搬离库房系2020年5月,搬离时对被告进行了通知,被告未提出异议。结合被告出具的333333元借条中表示“借到”现金,可以认定该借条系双方对租赁合同进行的结算协议。被告在同一日出具了两张借条,其中10万元借条被告实际收到了借款,被告辩称另一张借条没有收到借款,但同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在出具借条后向原告催要过款项,本院对被告辩解不予采信。被告理应偿还两笔借款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有误,本院重新予以核算。律师费一节,系合理损失,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3333元、借期内利息14000元,并以34733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10月16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借期内利息1400元,并以1014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6月16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刘明律师费6万元。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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