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刑事辩护
民事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首页
Home
关于君托
Nav
专业领域
Nav
君托团队
Nav
成功案例
Nav
君托文库
Nav
律所简介
律所动态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刑事业务
民商业务
行政业务
金融业务
非诉业务
君托动态
行政拆迁
民事诉讼
刑事辩护
金融投资
010-60603060
君子之托 礼以行 信以成
010-60603060
从“强拆”到“维权”,毛卫东律师如何赢得健跳镇琴江养殖场案
发表时间:2026-09-08 16:37
案情简介
原告琴江生猪养殖公司自2008年开始在
健跳镇西郭村
经营生猪养殖。2018年7月,原告收到“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未加盖公章,载明案涉建筑未办理土地审批,属违法建筑。同年8月29日和9月14日,镇政府不顾原告陈述申辩,分别对其养殖场的部分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合法权益,委托了毛卫东律师,向法院
请求确认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
法院判决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的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且被告认为拆除行为仅为协助性质,而非行政强制行为,在拆除前也对原告履行了通知和催告程序。
毛律师对
被告主张
提出
明确反驳:
首先,原告养殖场建筑已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齐全,养殖场作为设施农业项目,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属于违法建筑。
其次,房屋拆除并非原告的初始意愿,而是在被告要求下由被告组织参与的结果,实质上构成行政强制行为。
最后,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镇政府的两次拆除行为,均未履行催告程序,也未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程序上严重违法
。
法院最终
判决确认
三门县健跳镇政府于2018年8月29日、9月14日的
拆除行为违法
,毛卫东律师为原告赢得了胜诉判决。
分享到:
LAW & CONSULTING
DESIGN
主页
关于君托
专业领域
君托
团队
成功案例
来访路线
办公电话:010-60603060
服务热线:400-680-3060 联系邮箱:18600211676@126.com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百旺弘祥1989文化产业园一号楼1111室
备案号:
京ICP备2020034522号-1
@2020北京君托律师事务所
专利检索
在线客服
值班律师
关注君托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联系方式
律所总机:010-60603060
全国热线:400-680-3060
值班律师:132 6995 8582